1.项目名称:
1.1汕头电厂粉煤灰、炉渣处置系统日常维护及委托销售
1.2项目概况:汕头电厂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后港,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分别是一期两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1996年投产)、二期一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2005年投产)。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1.1 汕头电厂粉煤灰、炉渣处置系统的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粉煤灰、炉渣的排放、定制堆放、分选、储存、倒运及相关人员、工器具(车辆)等配套及辅助工作。
2.1..2 工作内容的界定:粉煤灰、炉渣处置系统所属的设备及其辅助设施的机务、电气和热工等日常维护工作;粉煤灰、炉渣处置过程涉及相关的日常维护维护工作;包括渣仓排放系统、灰库及灰库设备系统、粉煤灰分选系统等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粉煤灰、炉渣的输送、倒运、储存、分选等相关的设施和机具的日常维护作业。
2.1.3汕头电厂所辖粉煤灰、炉渣处置系统设备的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2.1.4人员的至少配备需求:投标方至少需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和保证足够的人员配备,以满足电厂环保专业、粉煤灰、炉渣处置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需要: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机务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热控工程师、机务专业维护人员、电气专业维护人员、热控专业维护人员、三班制值班人员(具有操作证)、司机和各专业管理员。
2.1.5负责粉煤灰、炉渣销售各环节的管理,包括对灰库IC卡系统和汽车衡系统的维护操作,负责装车及计量统计。
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管理或维护的经验。
(2)投标人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管理或维护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