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位置:江苏省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和内容: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供应商入库,每月供应数量满足系统运行实际需要,具体数量由招标人通知。
2018年1-6月份石灰石粉采购量: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约50000吨,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约24000吨。
4.交货期: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正常情况,提前1天通知供货的数量和时间,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新电脱硫粉仓);紧急情况,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新电脱硫粉仓)。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正常情况,招标人发石灰石需要通知后,在48小时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3、#4机组运行现场石灰石粉仓内);紧急情况,在接到通知后 12小时内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5.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投标人必须具有自有合规的石料矿山资源(提供相关合规资质如采矿许可证等)或与合规的原料厂家签订长期符合本次石灰石粉质量要求的供货协议,具有生产加工经营能力。
5.3提供投标前6个月期间每个月的用电费用的相关证明(每月缴纳电费不少于每月生产1000吨石灰石粉的用电量即3万度用电量的缴费证明)。
5.4投标人有自有运输车辆的,请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请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
5.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资信证明及财务报表。
5.6投标人必须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最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9时至2017年1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