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下沙秤头角,距大鹏镇约5公里,公交线路仅有M457路途经,每半个小时一班(早7点至晚7点),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要充分考虑交通和居住条件,我厂不能提供住所,只能由自行考虑在大鹏镇租住。本次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将为我厂服务、合作一年,合作顺利可延长期限,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合理报价。我厂为正在正常运行的发电企业,到我厂施工的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我厂安全及管理规定,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招标范围
内墙涂料修复施工、屋面改造施工、部分建筑物增加内天沟施工、检修车间西南角增加雨水排水管、随机修复连锁块地面施工、工艺楼南侧雨棚漏水改造、主厂房出屋面蒸汽管道漏水处理、部分建筑物墙体排风口玻璃钢防水罩壳更换施工、门窗维护和维修更换、厂前区雨水沟盖板更换施工项目、厂区内部分出入户增加踏步、材料库室内增加隔断及吊顶、制冷站冷冻水管整改、加固、部分建筑物窗口补耐候胶、玻璃雨棚更换、综合服务楼南侧道路增加雨水排水沟、主厂房屋顶风机、天然气调压站、GIS和制氢站内除草、地面处理、普通工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 月 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伍佰圆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