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2018年度广告宣传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规模及比选范围 1.4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对2018年度广告策划设计、宣传制作、黑白彩色印刷等内容进行公开比选,预估总金额为49万左右。 1.5 服务周期:壹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1.6 比选范围:广告策划设计、宣传制作、黑白彩色印刷等。 1.7中选人数及分额分配: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参选人大于等于3家时,综合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中选。其中第一名中选份额60%,第二名中选份额40%,第三名备选。有效参选人不满3家时,重新比选。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规范要求。 本项目为集中比选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在此框架协议下进行采购服务工作。 二、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的独立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参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且营业范围中含广告经营等相关类目,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的,注册资金应达到3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参选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 参选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参选人应具有广告策划设计相关经验。提供合同清单、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汇总表等)、框架合同需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本地化服务:非金坛本地单位须承诺中选后一周内在金坛设立办事机构(金坛本地单位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公司或负责人名义购买或租赁办公场所)。 2.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 11 月 17 日至 2017年 11 月 20 日。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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