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厂2018年度脱硫、输煤系统生产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南京电厂建设规模为2×320MW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设备多、范围广,针对运行人员不足的情况,将输煤系统运行部分辅助岗位及脱硫运行部岗位进行常年外委。
1.2 招标范围:
电厂输煤系统所属区域内的燃料运行生产维护、采制样辅助等工作,确保输煤系统正常运行。
电厂脱硫运行部岗位中的脱硫辅助巡检、返回水泵房值班、污水处理场值班、除灰巡检、装灰发货运行值班工作。
服务期三年,计划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起始日期。每年合同期结束前,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劳务派遣或劳务服务。
2.2.2投标人在2012年后须有在总装机容量不小于600MW的火电厂内从事输煤与脱硫系统生产维护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的页面及签字盖章页)。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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