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构选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构选择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通过全面普查汽开区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以及城市脆弱性目标(如养老院、医院、幼儿园、重要部位等)的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并科学评估其风险程度、影响范围,确定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等。编写《汽开区整体风险评估报告》。 2.3采购范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4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乙级资质或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资质。 3.2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须为吉林省或长春市采购平台上的供应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承担过区域(或企业)风险评估项目。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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