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7】15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青发改比选备字【20171120】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中国共产党青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青神县综治中心、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城镇 |
| 实施时间 | 9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对约1000平方米的青神县一环路南段99号原青城机械厂办公楼(靠近县医院一方)进行外墙防渗修复,外立面改造,安装,内部改造,给排水、电气及节能改造。 |
| 建设资金 | 县财政全额列支。 |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1 | 青神县综治中心、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审计无亏损的企业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书),并留业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