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小马庄镇邢各庄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滦发改字[2017]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县小马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使用上级资金64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22.2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小马庄镇邢各庄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滦古路北,邢各庄新村东南。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总建筑面积649.86㎡,包括:1#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34.96㎡,2#辅助用房建筑面积414.9㎡,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684㎡,污水外网1482m;处理后外排中水管线2048m,路面硬化面积792㎡,景观及绿化面积3436㎡等。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内容
污水处理厂总建筑面积649.86㎡,包括:1#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34.96㎡,2#辅助用房建筑面积414.9㎡,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684㎡,污水外网1482m;处理后外排中水管线2048m,路面硬化面积792㎡,景观及绿化面积3436㎡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2017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日17时00分,发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第四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项目评标应用计算机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软件,以评标当日从省招标办计算机
辅助甄别软件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
7. 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依据《关于在建设工程
招投标中全面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冀建招办[2013]11 号)信用综合评价总分低于35 分,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建设网或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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