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市民中心建设工程室外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已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衡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 该项目工程室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衡水市南外环以南。
2.2建设内容:本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包含室外道路、室外管道、隔油池、化粪池等(详见图纸、附件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6、资质要求
6.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6.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领取:
7.1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2017年11月25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7.3投标单位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进行网上注册。
8、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9.3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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