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永清县建设局裕华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永发改审字[2017]32号、永发改招标核[2017]0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清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建设地点:永清县裕华街(廊霸路-武隆路)。建设规模:污水主管道全长约700米,采用机械顶管施工工艺,采用Ⅲ级钢承口式钢筋混泥土管(管径d800)。主要建设主管道、横过路管道、主管道检查井、用户检查井,现状道路恢复等,工程造价:294.942609万元。计划工期:2018年1月20日开工,2018年5月30日竣工,日历天130天。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2日8:30至2017年12月18日17:30(北京时间)。
4.2.开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投标手续的办理。
4.3开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 9时30分,地点为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公园东行500米路南,永清县行政审批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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