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运输及炉渣销售工程,标段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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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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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007/17-QT-0401 |
粉煤灰运输工程及炉渣销售 |
见技术规范书 |
1500.00 |
四、项目概况
4.1 项目法人: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4.2 本期建设规模: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为2台150兆瓦超高压单抽凝气式供热机组、2台150兆瓦超高压纯凝发电机组配4台480吨/时超高压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
4.3 建设类型: 粉煤灰运输及炉渣销售工程
4.4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具备开工条件。
4.5 工程依据:该项目的计划已获得上级单位审批。
4.6 资金来源:略。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具有粉煤灰及炉渣销售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2年以上与招标项目相近的运输管理及运输总承包业绩。
4、投标人近3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投标未借取他人资质。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1月27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1月27日18 时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