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在秦皇岛港、京唐港及迁安九江物流货场引入合格检测机构针对煤炭进行煤质检测。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2018年秦皇岛港预计出港装船检验 600 万吨;进港 100 万吨;京唐港预计出港装船检验150 万吨;进港 150 万吨;50万吨指定地点复检及市场平仓装船检验;迁安北站到站列检化验预计检验量15万吨;共计1065万吨。
本项目服务期:2018年1月1日至12月30日;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
3.6 投标单位须在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3.7投标单位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政府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CMA资质认定资格及CNAS认可资格;
3.8投标人须能满足在24小时内出具煤炭常规项目检验报告实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投标人年化验量须达到5000万吨以上(进港卸车及装船合计化验量);
3.10投标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必须具有固定的采制化场所,有健全的煤炭化验体系(GB/T27025B标准),在煤炭化验上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不良煤炭化验方面的纠纷记录。(业绩需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和用户证明文件。)
3.11投标单位具备化验或能够委托其它单位化验微量元素汞、砷、磷、氯、氟等指标的能力。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