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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物业服务项目投标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受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物业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截止

受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物业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截止投标单位不足,现第二次发布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 1 CHDTDZ052/16-QT-0301 物业服务 综合办公楼及楼前广场区域;职工临时公寓(四座)等区域的保洁服务;综合办公楼、材料库;公司会议室;公寓(四座)等区域的物业服务;厂内绿化区域及厂外进厂道路绿化区域的绿化养护服务;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等 1000.0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2、工程拟建总规模:4×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建设地址:广东省韶关南雄市全安镇。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拟建厂址坐落韶关市(南雄市)全安镇。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5.2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项目; 5.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4 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项目服务业绩。 5.5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公告发出时间: 2017-11-21 ~2017年11月27日16:00 3、购买预审文件时间:2017-11-21 ~2017年11月27日16: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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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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