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2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一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截齿项目;
招标范围:截齿(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采购煤矿用挖掘式装载机项目;
招标范围:煤矿用挖掘式装载机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煤矿用液压掘进钻车项目;
招标范围:煤矿用液压掘进钻车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暖风炉项目;
招标范围:暖风炉1台(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多功能便携式检测仪项目;
招标范围:四合一多功能便携式检测仪60台,三合一多功能便携式检测仪300台(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柴油发电机项目;
招标范围:柴油发电机 1台(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MG500/1130型采煤机整机检修项目;
招标范围:MG500/1130型采煤机整机检修1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截齿仅限:凯南麦特(肯纳金属)、山特维克、比特克或拜特克三种品牌。
3.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 的生产资质要求。
3.4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5年至2017年)不少于三项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允许生产的证书、资质。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保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9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0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外委检修煤矿用挖掘式装载机型号为ZWY-120/55L,数量为1台,原厂家为江西鑫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需要整机外委检修。
3.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 的生产资质要求。
3.4 投标人若为检修机构应具有检修资质证书书及相应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5年至2017年)不少于三项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防爆合格证等相应资质或有相应的检修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应资质文件。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保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9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0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外委检修煤矿用液压掘进钻车型号为CMJ2-17,数量为1台,原厂家为张家口宣化华泰矿冶机械有限公司,需要整机外委检修。
3.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 的生产资质要求。
3.4 投标人若为检修机构应具有检修资质证书书及相应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5年至2017年)不少于三项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防爆合格证等相应资质或提供相应的检修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应资质。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保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9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0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的生产资质要求。
3.3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经营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防爆许可证或其他允许生产的证书、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8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五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的生产资质要求。
3.3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经营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防爆许可证或其他允许生产的证书、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8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六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经营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允许生产的证书、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8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七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或检修的相应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6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7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6日下午16:00前,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一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截齿项目;
招标范围:截齿(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采购煤矿用挖掘式装载机项目;
招标范围:煤矿用挖掘式装载机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煤矿用液压掘进钻车项目;
招标范围:煤矿用液压掘进钻车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暖风炉项目;
招标范围:暖风炉1台(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多功能便携式检测仪项目;
招标范围:四合一多功能便携式检测仪60台,三合一多功能便携式检测仪300台(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柴油发电机项目;
招标范围:柴油发电机 1台(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名称: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MG500/1130型采煤机整机检修项目;
招标范围:MG500/1130型采煤机整机检修1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截齿仅限:凯南麦特(肯纳金属)、山特维克、比特克或拜特克三种品牌。
3.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 的生产资质要求。
3.4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5年至2017年)不少于三项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允许生产的证书、资质。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保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9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0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外委检修煤矿用挖掘式装载机型号为ZWY-120/55L,数量为1台,原厂家为江西鑫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需要整机外委检修。
3.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 的生产资质要求。
3.4 投标人若为检修机构应具有检修资质证书书及相应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5年至2017年)不少于三项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防爆合格证等相应资质或有相应的检修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应资质文件。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保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9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0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外委检修煤矿用液压掘进钻车型号为CMJ2-17,数量为1台,原厂家为张家口宣化华泰矿冶机械有限公司,需要整机外委检修。
3.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 的生产资质要求。
3.4 投标人若为检修机构应具有检修资质证书书及相应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5年至2017年)不少于三项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防爆合格证等相应资质或提供相应的检修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应资质。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保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9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0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的生产资质要求。
3.3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经营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防爆许可证或其他允许生产的证书、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8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五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的生产资质要求。
3.3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经营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内),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防爆许可证或其他允许生产的证书、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8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六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经营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或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生产投标产品及外购件的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允许生产的证书、资质。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8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七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或检修的相应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3.6 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7 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6日下午16: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