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华电蒙能包头公司(2×600MW)2018年食堂后勤服务项目及废旧物资处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食堂及后勤服务项目 |
800 |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一标段:煤场挡风墙拆除物资 |
500 |
煤场挡风墙拆除物资 |
二标段:汽车衡等改造拆除物资 |
300 |
汽车衡改造拆除物资、废水零排放改造拆除物资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各标段具体要求如下,请务必按以下各标段要求准备资料:
(一)食堂及后勤服务项目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2017年)必须具有从事餐饮服务和后勤管理的业绩不少于1份,并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其他材料无效)。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被相关部门限制后禁止参与投标。
(二)煤场挡风墙拆除物资标段及(三)汽车衡等改造拆除物资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法定营业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
3.投标人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电力器材收购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11月23日~11月28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