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电厂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入厂煤水尺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金陵电厂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入厂煤水尺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1-06180
华能金陵电厂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入厂煤水尺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华能金陵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台1030MW燃煤发电机组。入厂煤水尺检验的范围:电厂码头或南京港其他码头散货船舶水尺计重。检验依据:SN/T 3023.2-2012《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水尺计重)规程》
1.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暂定量500万吨/年)水尺检验,包括港口为电厂码头,南京地区其他码头,镇江、扬州及其他长江沿线码头、宁波北仑港等。详见招标文件。
1.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按三年招标,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执行情况或国家政策及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可不签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6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或交通部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书,或等同于上述资质的资质。
2.2.2投标人须具有1个船运煤水尺检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2日9:00时起至2017年11月28日17:00时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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