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邯郸市机场路南延(机场路-成峰公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邯郸市机场路南延机场路至成峰公路段,投资约1181.53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19日 9 时 30 分,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从2017年12月19 日8时30分开始到9时30分截止。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5.2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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