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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山南坡绿化一、二期及G6 高速公路和110 国道绿化后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投资金额:25348万元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授权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局作为大青山南坡绿化一、二期及G6 高速公路和110 国道绿化后期养
投资金额:25348万元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授权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局作为大青山南坡绿化一、二期及G6 高速公路和110 国道绿化后期养护PPP 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启动社会资本采购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青山南坡绿化一、二期及G6 高速公路和110 国道绿化后期养护PPP 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
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局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大青山南坡绿化一、二期及G6 高速公路和110国道绿化后期养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为"可研报告"),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九原区境内,涉及大青山南坡、G6 高速、110 国道两侧。绿化养护面积为16202 亩。主要为树木,共173 万余株。绿化工程包括浇水、施肥、修剪整形、除草、病虫害防治、防火等全部养护内容。
2、项目投资
本项目前期滴灌设施部分投资额约为4809.5045万元,后期十年养护期累计花费约20538.6822万元。故为本项目整体支出额为约25348.1867 万元。
3、合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O&M(建设-运营-移交+委托运营)运作方式,由项目实施机构依照法定程序选定优秀的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依法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机构授权项目公司以BOT 模式运作绿化养护设施,同时授权项目公司用建成的养护设施以O&M的方式养护本项目所涉及的苗木。
4、股权结构
中标社会资本依法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5、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10年。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建设期内采取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和运营,即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运营维护期(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运营维护满10 年后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6、项目投资回报
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工程投资、建设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需对本项目工程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政府将按照PPP 项目合同约定分期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年付)。项目公司通过获得服务费用弥补其建设投资、运营维护费用并获得合理回报。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 主体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 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以下业绩,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具有绿化建设项目(含养护工程)的施工经验。
3、资质要求:
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文件发布信息
1、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为止。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获取采购文件时所需提供材料:
获取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 证 原件,及身份 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份;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
(3)、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份;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八、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QQ:335666923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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