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丹东电厂是能源局火电机组灵活性改第一批造试点单位,在公司指导下,经过充分技术论证,决定对机组进行灵活性热电解耦改造,为保证项目科学性、先进性,丹东电厂决定开展该项目改造方案技术论证及优化工作。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开展丹东电厂机组灵活性改造方案技术论证及优化。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较为成熟的技术,设计和比选最佳的热电解耦方案,实现丹东电厂的热电解耦;进行汽轮机四抽蒸汽抽汽能力与供热需求的匹配特性分析;投标方应根据电厂的实际数据,对电厂汽轮机的不同负荷下四段抽汽的最大允许抽汽能力进行估算;至少分别基于热水储热罐技术、熔盐储热罐技术、高压蒸汽抽汽技术、热泵技术以及电锅炉技术等设计热电解耦方案,并对多种热电解耦方案,从热电解耦能力,技术成熟度以及造价等方面对丹东电厂的适用性进行评价,优选最合适的方案; 对优选方案进行充分优化和完善,并进行调峰运行方式研究;针对丹东电厂灵活性改造出具热电解耦可行性研究技术报告,要求提供中、英文对照版,英文版需要经外籍专家阅读认可;投标方应当协助招标方提供项目详细设计和建设期间与详细设计方和施工方的沟通工作,最终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2.1所有对比方案的初步设计、系统流程和设备选型。
2.2从热电解耦能力,技术成熟度以及造价等方面对丹东电厂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并与电厂相关专业进修充分沟通讨论,确定推荐方案。
2.3 推荐方案的安全性分析及运行策略研究。
2.4 推荐方案的主要专业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暖通、电气和仪控等。
2.5 投资和技术经济性分析。
2.6 以招标方为第一权利人申请发明专利一项。
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及本工程技术规范书。
2.7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应为高等院校或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评估咨询资质单位,具备编制机组灵活性改造方案技术论证及优化的能力。
4.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5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6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28日9:00起至2017年12月0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