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
营口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为1840MW。一期工程于1986年12月国家计委批准立项,1992年8月8日正式开工兴建,安装2台原苏联进口的32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1995年11月29日和1996年6月14日移交试生产。
工程主要负责厂内建构筑物及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建构筑物正常使用,保证建构筑物完好,不影响建构筑物内设备安全运行。主要包括:一二期主厂房、一二期网控楼、各种附属厂房、检修楼、行政办公楼、通讯楼、物资库、分公司楼、食堂、燃料办公楼、门卫、栈桥、围墙、围栏、道路、以及路灯照明系统、非生产区域照明、建构筑物门窗、卫生间、屋面防水、上下水、非生产采暖系统、停车场、生产厂房1米外地下生活水管、非生产建筑物内的消防系统等所有建构筑物的日常巡检、维修维护及定期保养工作。
做好厂外排洪管沟(道)、厂区道路(含进厂道路)、厂区内室外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生活水上下水管道(含各种检查井、阀门井、卫生间上下水及附属设施等)、厂区内人行道、花圃围沿及各个大门的维护工作。做好厂区内非生产区域暖气系统的维护(生产厂房内的暖气系统除外)、路灯照明、非生产区域照明、电气回路、设施的维护工作(生产厂房内的照明除外)。做好办公家具的维修维护、非生产建筑物内的消防系统的维修维护保养及职工食堂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本工程总体范围包括:
1、 厂外排洪管沟(道)和厂外排水管道维护。定期巡检,每年汛前清理。
2、 厂区道路(含进厂道路)及硬化地面的维护,定期巡检,损坏的路面、路沿石和道路管沟、雨水口盖板及时恢复,道路变形缝封闭材料修补。
3、 厂区内生活水上下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卫生洁具的维护,定期巡检。每年汛期前后道路雨水口清理,化粪池清理。以上土建设施除定期清理工作外,遇到工作范围内地下管道堵塞,立即进行疏通清理。
4、 建筑物屋面杂物清理以及防水层渗漏处理;散水变形缝维护。
5、 各建筑物外墙面维护。建筑物落水管维护、脱落瓷砖修补、抹灰面层损坏处修补、室外钢爬梯定期防腐及维护。
6、 各建筑物室内墙面、地面(含设备基础台面)、楼面、顶棚吊顶的维护。
7、 生产厂房内排水沟道盖板的维护(不包括沟道清理)。
8、 生产厂区建筑物门窗(含所有木门、铁门、卷闸门、防盗钢门、窗户、玻璃、锁等)的维护保养,要求钢制门窗活动附件每年全部润滑保养一次(门禁系统除外)。
9、 厂区内人行道、围沿的维护。厂区围墙及各个大门的维护。
10、 厂区内办公室暖气系统的维护(生产区域的暖气系统除外)。
11、 厂区路灯照明系统的维护(包含进厂道路照明)
12、 非生产建构筑物电源、照明系统的维护(生产厂房内的电源、照明系统除外)。
13、 非生产建构筑物内消防系统的维护。
14、 职工食堂设备设施的维护(包括内部各电气系统、厨房设备设施等等)
15、 厂区内电缆沟及电缆隧道的维护(主要指人孔盖板和电缆沟盖板,不含电缆沟及电缆隧道内部的维护)。
16、 厂区内所有地埋管道维护时的地面开挖及回填配合工作;
17、 机组大小修期间的土建配合工作(含楼板开孔、墙体凿洞、设备基础改造等)。
18、 根据实际情况甲方进行范围调整,维护单位必须执行,综合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注:此项工程日常维护所需的材料由甲方提供,(日常维护所需消耗性工器具及现场清扫卫生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
工期要求: 一、二期四台机组设备维护检修工程拟于2018年1月1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竣工(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
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营口电厂文明生产管理要求、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最新版)》的标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近五年具有至少3个300MW及以上机组的电厂建构筑物检修、维护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28日9:00起至2017年12月0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