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委托,对江苏油田采油一厂-水源、空气源热泵框架所需水源、空气源热泵 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江苏油田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218-2399-1712-B1 2.项目内容:江苏油田采油一厂-水源、空气源热泵框架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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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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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源热泵系统\制热80KW 输入功率32KW 产水量6900kg/h 最高温度65℃ | 1.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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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温水源热泵\制热量80kW 输入功率30kW 产水量7000kg/h 最高温度75℃ | 2.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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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温水源热泵\制热量80kW 输入功率30kW 产水量8000kg/h 最高温度65℃ | 2.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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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第2名份额 | ||||||||||||||||||||||
B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 不低于70% | 不高于30% | ||||||||||||||||||||||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20日、需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的泵效及配套电机的能效等级必须为1级。 2.投标人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满足交货要求。 3.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招标人以下付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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