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二厂#3、#4炉除灰系统抢修、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3#、4#炉电除尘灰斗巡检、疏通等工作。干灰系统从电除尘灰斗、脱硝灰斗、省煤器灰斗至灰库卸灰装置。其中包含电除尘灰斗、脱硝灰斗、省煤器灰斗、圆顶阀、输灰管道、仓泵、原灰库、粗细灰库及附属设备等。干灰输送气系统从干灰空压机出口门(含出口门)至干灰系统用户。不得少于12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及国、地税务登记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2.2投标人具有地方省(市)颁发的设备维修企业C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合格证。
2.2.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有5项类似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QQ:3356669237 微信:CYMHY666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