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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西校区)排放低氮改造(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受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的委托,现对该单位 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西校区)排放低氮改造(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

受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的委托,现对该单位 “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西校区)排放低氮改造(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立项编号:海采2017(888)号 2.项目编号:KJY20171966 3.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西校区)排放低氮改造(监理) 4.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58350.05元 5.名称、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需求: 名称 单位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需求 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西校区)排放低氮改造(监理) 批 1 教学 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西校区)排放低氮改造(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用途及简要技术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投标人须为海淀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2017-2019年度修缮工程服务标入围合格承包人。 (4)受聘于被邀请磋商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16:30截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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