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编号:XLG03[2017]037)兴隆县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投资核字[2014]9号、兴发改招标核准[2014]21号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永佳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隆县兴隆镇
2.2建设规模:改建道路总长约2062米及配套管线、光缆迁改
2.3合同估算价:25006518.44元
2.4计划工期:2018年1月3日开工,2018年6月30日竣工,17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1日17时00分内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下载相关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 27日9时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6日17时00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视情况可能延长):2017年12月18日17时00分。
6.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
6.3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解答。招标人如有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内容,也将公布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5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网上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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