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安县供电公司库房整体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PLY-17-148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安县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安县供电公司库房整体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安县供电公司库房整体维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ZPLY-17-148号
三、项目概况:
3.1本项目位于新安县境内,主要施工内容为库房整体维修改造工程;
3.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3建设地点:新安县;
3.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五位关键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岗位证书;
4.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2016年6月以来半年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
4.5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份,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6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4.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并获取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相关资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书、社保证明、业绩、财务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5.2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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