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产运营中心行政区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次编号 C02012816SZ02WZ010
招标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 吉林省
公告编号 招标公告201712023号
发布时间 2017-12-07
文件发售开始日期 2017-12-07
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2017-12-14
截/开标日期 (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正文为准)
详细内容 开标地点 长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整体进度:见招标文件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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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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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012816SZ02WZ010-120540000011 |
标段十一:长春生产运营中心行政区室内装饰工程 |
长春区域新能源运营中心大楼办公行政区(总建筑面积约1900㎡)的室内装饰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消防与给排水、强弱电间隔改造、空调等分部项目的施工及材料供应、消防完工之后的消防验收等,为包工包料方式。 |
1500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 提供近3年无人身伤亡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安监部门出具证明。(不包括标段四)
(二)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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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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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十一:长春生产运营中心行政区室内装饰工程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应满足: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作满3年以上,且有担任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近 3 年内有类似的已投入运营的达到或超过本项目装饰工程规模的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证明文件或/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07日-2017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