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野猫山、杨家房风电场
野猫山风电场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东山彝族乡北部一带,规划场区主山脊基本为南-北走向,山脊连续,海拔2500m~2875m 之间。
2、白鹤厂风电场:
白鹤厂风电场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大理州)祥云县沙龙镇东部的白鹤厂村~上赤村一带。场区内山脊主要由数条东北~西南走向的分支山脉、坡地及部分孤立山脊组成。
3、工程内容:对野猫山、白鹤厂、杨家房风电场进厂公路及渣场进行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和应急抢险。野猫山、白鹤厂、杨家房风电场进厂公路为石渣路面。野猫山风电场道路总长27.42km,其中进场道路主线21.88km,支线5.54km;白鹤厂风电场道路总长23.44km,其中主线道路长6.79km,支线16.65km;杨家房风电场进场道路总长8.1km,主线道路长4.78km,支线3.32km。每年7月至10月为雨季,其余为旱季,每年旱季为8个月,雨季为4个月。
4、工程要求:
(1)乙方配置的养路生产人员旱季不能少于12人(其中:白鹤厂5人,野猫山、杨家房7人)、雨季不能少于20人(其中:白鹤厂8人,野猫山、杨家房12人),配置一台工程运输车、装载机、一台小型碾压设备和相应洒水设施。
(2)公路养护:乙方必须每天维修养护,保证公路畅通、排水沟畅通,障碍物清除,遇雨雪天路面不渍水,无凹凸,路面路基铺垫沙、石,随时保持路面平整;在路肩养护中,必须用砾石含量不低于60%的土石料对坑塘进行修补,并洒水压实;旱季发生20m3以内的塌方清除工作,雨季发生40m3以内的塌方清除工作,其费用已含在道路养护及保通总价内。超出部分才计入零星工程量。
(3)在进厂公路养护过程中,对路基局部缺陷和变形进行加固或处理,定期对路面落石、小石块、障碍物等进行清除。
(4)雨季边坡发生大塌方造成交通中断时,乙方应尽快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清除,保证道路在24小时内通车。
(5)负责风电场场区内34个渣场巡视及截水沟疏通(其中:野猫山风电场有26个、杨家房风电场有2个、白鹤厂风电场有6个渣场)。
(6)工程中所需全部材料均由供应商自行采购。供应商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材质证明书,没有材质证明或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二、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野猫山、白鹤厂、杨家房风电场进厂公路2018年度养护及保通。
序号 |
风电场 |
范围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注 |
1 |
野猫山风电场 |
主线 |
21.88 |
日常路面清扫、路障消除,局部坑洼地段铺填修补,保持路面平整;排水沟清理疏通,公路侧沟、涵洞疏通,少量塌方清除;渣场巡视及排水沟疏通清理。 |
含渣场巡视检查及水沟清理 |
2 |
支线 |
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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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鹤厂风电场 |
主线 |
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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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支线 |
1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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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杨家房风电场 |
主线 |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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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支线 |
3.32 |
备注:风电场主线每周巡视两次,支线每周巡视一次。
三、投标人资格
1、法人地位
投标人须是一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年审的营业执照。
2、履约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
3、施工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年审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2项及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应注明已完成项目的工程量、实施时间、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合同报价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电力系统、招标方(含华能集团、澜沧江公司及下属电厂)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安全信用评价不合格名单。
(7)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设备资源情况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4、招标人不接受企业联合投标,投标人不得分包、转包;且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5、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本项目按时完成。
6、其它: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安排
1.本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2月8日08:30~2017年12月13日12:00,登陆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8日09:00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