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国资[2017]5号文件要求,受阿拉善盟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阿拉善盟盟级公务用车整体出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盟级公务用车整体出售(三次)
招标编号:AM-2017-JS-155
批准文号:阿国资[2017]5号
(二)招标内容、情况及预算
最低起价:人民币3049742.30元
招标内容:阿拉善盟盟级公务用车整体出售(共80辆,手续齐全52辆,手续不齐全车辆共计28辆,其中18辆手续可补,10辆无购置税),选择具备实力的二手车交易机构进行整体出售。
注:因80辆封存车辆年限较长,部分车辆手续丢失,所有车辆出售后,招标人将配合补办相关手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二手车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供审查。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以成立年限查询)。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