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定州市清风南街(107国道-南外环-定无路)一期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 定州市发展改革局以批准文号;定发改投资批【2017】40号、 核准文号定发改招标核准【2017】02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州市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主要是以市政基础设施配建费为主多方筹备,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定州市清风南街(107国道-南外环-定无路)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定州市清风南街(107国道-南外环-定无路)
2.3建设规模:施工图纸内清风街段60米道路红线内的道路及排水工程、南外环段29米范围内的道路及排水工程的监理。
本工程监理费为 35.96 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仪器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 12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 12月 1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5日9 时 30分,地点为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 标室(定州国际酒店西行200米路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资格确认(注册登记)。仅需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无需在网上报名。未经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咨询电话0312-239330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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