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CCG2017货字319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执法执勤车辆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竞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载明有汽车销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14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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