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FW2017GHRC006
1.招标条件 本黑河市爱辉区坤河乡新民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国土资发{2017}1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河市爱辉区坤河乡新民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河市爱辉区坤河乡新民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坤河乡,共涉及坤河乡新民村、兰旗村和黄旗营子村共计三个行政村。 2.3服务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1956.1470 hm2,建设规模1670.7786 hm2。 2.5招标范围:土地的重估与登记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规划或土地评估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2015-2017年)类似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需提供查询记录原件,如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方为有效。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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