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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发电一、二期临时烟囱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临时烟囱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AL-568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临时烟囱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AL-56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临时烟囱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AL-568
1、招标条件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临时烟囱设计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可研工期:签定合同后20天内完成设计,30天内出施工图。
2.5招标范围:一、二期临时烟囱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应具备在近五年内独立完成的同类或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参加过同类项目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11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5日16: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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