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水罐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Z2017-H051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成期 3. 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元);此预算总价作为投标报价总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8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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