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堂马(等2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立项证〔2017〕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由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划为546.00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与其他工程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6178.2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319.24万元。
总工期:7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程测量)、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建设地点:鹤山市宅梧镇。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堂马(等2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类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丁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投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在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3本次招标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堂马(等2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5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