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DL-2017-872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河周转房社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新河周转房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为198万。占地面积约123000平方米。社区内木栅栏拆除,卫生清理,通道疏通等工程。具体工程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中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河周转房社区
2.3 工期要求: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1月6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拆除建筑物相关范围);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 (4)正、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 2017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
5.3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9点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9点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