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2017年路网建设工程施工(4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HBZF-3-JL2017-58 工程名称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2017年路网建设工程施工(4标段)二次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 李士成 联系方式 0319-3311666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12日08:30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8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12日08:30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8日17:30 地区 邢台市 公告内容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2017年路网建设工程施工(4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HBZF-3-JL2017-58 1.招标条件 本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2017年路网建设工程施工(4标段)二次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以巨行审【2017】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巨鹿县清源街南段道路工程(黄巾大道---风清路) 2.2建设规模:巨鹿县清源街南段道路工程(黄巾大道---风清路),全长1137.339m,机动车道宽12m,结构层为30cm厚二灰土底基层,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22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道路两侧各形成5m宽土路肩,绿化带垫土与路沿石平齐。 2.3合同估算价:3748660元 2.4计划工期:10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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