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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电石渣、液氨采购项目2包(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楚雄滇中有色金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电石渣、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电石渣、液氨采购项目2包(二次)。
2.2、招标范围:2018年上半年液氨采购,供方保证提供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包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2包 液氨 液氨每月预计用量为110吨,液氨每次供货量25吨,液氨纯度≥99.6%
残留物含量(重量法)≤0.4%,颜色:无色液体,其他要求:水、铁、油等含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液体无水氨国家标准》GB536-88要求 660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估量,实际按照到厂(买方)过磅重量结算。
2.3、资金来源:自筹。
2.4、交货时间(买方厂内交货):从2018年1月开始分批供货,每批次货物交货时间按照招标方通知。
2.5、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3.2、投标人若为厂家,应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若为销售商应具有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次出具的授权函或长期代理协议,具有相关产品销售服务能力及良好信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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