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高阳县北二环路灯安装一期工程已由高阳县发展改革局以高阳发改投资[2017]3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阳县兴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在高阳县北二环宏润大街北延到三利大街段设立路灯,沿线长2520米。路灯设置在道路原有的绿化带中,路灯间距为42米,共设立双臂路灯59盏。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 9时 00 分至2017年 12月19日 17时30 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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