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设计(二次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设计(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17)3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设计(二次公告)
2.2项目地点: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西北角
2.3设计内容: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建筑单体方案设计(须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土建及强弱电、消防、空调等安装工程);建筑室内、外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含幕墙等工程);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室外绿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室外硬化设计;室外各种管网施工图设计(强弱电、雨污水等)。
2.4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伴随的技术服务。
2.5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图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
3.3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3日8:30分至2017年12月19日17:30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3日 8 :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 17:30分
开标日期:2018年1月3日09点00分整(北京时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 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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