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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余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余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余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余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的有关概况如下: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PPP项目余热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额定工况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建设两条垃圾焚烧生产线。每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达到300t/d,并且能够在130%机械负荷情况下长期的连续稳定运行(390t/d城市生活垃圾);140%超机械负荷每天2小时连续运行。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能够充分适应上述的物料,并充分考虑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出口烟气成分的影响。本文件所列的要求适用于本工程二台余热及其辅助设备。 3、招标内容: 本工程的二台余热及其辅助设备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指导调试。(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 4、交货地点:开平市百合镇羊迳水库南侧; 5、交货时间:投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所需的资料和土建必要的荷载数据;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设计桩基础所需的布置和荷载资料;合同签署后第4个月第一条线(钢架、楼梯、平台、汽包、水冷壁供货)开始供货,并在第7个月内第1台炉供货完毕;第5个月第2台炉第一批货(钢架、楼梯、平台、汽包、水冷壁供货)开始供货,并在第8个月内第2台炉供货完毕,具体供货顺序应满足安装施工顺序;具备调试条件后协助招标方完成合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调试(满足招标方的调试进度要求)。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 2)投标人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制造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单炉垃圾处理量不低于500t/d机械炉排炉)2台或以上余热投运业绩(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 6)投标人提交余热初步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深度达到初步评审要求,(设计参数要求见技术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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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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