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灵宝市新华路道路标线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新华路道路标线项目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7】357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灵宝市新华路道路标线项目,主要工程量为热溶漆标线和热熔震荡标线。(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实施地点:灵宝市区新华路;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金额:363117.16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企业须具备2014年以来类似相关项目业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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