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机坪塔台建设工程已由民航华东函[2017]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机坪塔台建设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编号:XBMH2017-170
2.3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方案和硬件软件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其系统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防系统、甚高频通信系统、标准时钟系统、机坪全景视频拼接系统、语音通信系统、机场生产指挥系统、空管自动转报系统、雷达终端显示系统、气象雷达系统显示终端、UPS供电系统、机房工程网络系统、通信工程、应急指挥中心多媒体会议系统,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