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内环南路(草坂路-金圆路)、金城路(高新东路-郑古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17】114号
开标时间:2018-01-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9900万元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内环南路(草坂路-金圆路)、金城路(高新东路-郑古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内环南路(草坂路-金圆路)、金城路(高新东路-郑古路)市政道路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内环南路(草坂路-金圆路)、金城路(高新东路-郑古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内环南路(草坂路-金圆路)长约3287米,宽24-40米,城市主(次)干道。金城路(高新东路-郑古路)长约844米,宽40米,城市主干道。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咨询编制(含项目建议书编制、社会稳定分析、节能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初勘和详勘)、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绿化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
2.4.2. 内容:
①工程咨询:项目建议书、社会稳定分析、节能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
②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
③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涵、道路绿化(含道路两侧退让绿化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路灯、环卫、城市监控设施、灯箱广告线路、公交停靠站、市政管网(含给水、电力、通讯、有线、雨、污管道;雨、污水支管预留;过路管线预埋等)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的设计。
2.5.勘察设计(含咨询)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含估算);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方案审批通过后5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设计文件(含CAD电子版);方案审批通过后1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社会稳定评价报告和节能评价报告等。
(2)初步设计阶段(含初勘):方案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和初勘(含测量)报告;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批通过后5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含概算、CAD电子版)。
(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详勘):初设文件报批稿提交后5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及详勘报告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出版的正式图和地勘报告 (含电子版)。
(4)后续服务:从勘察设计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5)勘察设计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勘察设计人应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
(6)若发包人有要求分标段勘察设计的,勘察设计人应对工程进行分标段勘察设计并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2.6.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和工程咨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本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或道桥或路桥或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7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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