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秋冬季苗木补植工程已由廊发改投资【2017】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市区道路原有绿地内补种各种乔木、花灌、绿篱约790130株;竣工验收后养护期为1年(每棵补植的苗木的养护期为1年)且达到一级养护标准,在养护期间本项目苗木为四季随时补植且补植的苗木应有明显的补植标记(标记自定)能与原有苗木有明显的区分且距养护期满一个月内补植的苗木,确定其有明显的生活迹象再进行交接。资金已落实。
2.2建设地点为:廊坊市。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21日,总工期为74日历天。
2.6合同估算价:13.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5日8:30至2017年1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月8日10: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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