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已由 平泉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核字【2013】23号批准建设;以2014-001号文件核准招标,并在平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泉县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监理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平泉市柳溪镇、七家岱乡、王土房乡、卧龙镇、小寺沟镇
2.3建设规模:占地29亩新建垃圾转运站19座,日转运垃圾能力600吨。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2.6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2.7招标范围: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21日17时00分内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pq.ggzyjyw.com/)发布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金锋(建设单位代表)、姜婷婷(高级工程师,招标小组负责人)、冯国宁(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王国卿(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徐佩世(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李朝聚(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
9.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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