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华电力盘山电厂石灰石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20
对2018年度国华电力盘山电厂石灰石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2018年度国华电力盘山电厂石灰石集中采购
2. 招标编号:CSIEZB170109379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 招标范围:2018年度国华电力盘山电厂一年度脱硫运行所需石灰石。
5.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招标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评标指标【*】 |
评标参考指标 |
储存要求 |
一年度估算用量[吨] |
地理位置 |
交货期 |
协议期限 |
|
1 |
2018年度国华电力盘山电厂石灰石集中采购 |
石灰石 |
CaO≥50% MgO≤1.5% |
SiO2<2% Al2O3<0.4% Fe2O3<0.3% BWI 9~11kWh/t粒径2mm~20mm |
乙方应储备充足的石灰石(2000吨)以上以备恶劣天气。 |
28000 |
天津市蓟县别山镇西 |
接通知后48小时交货 |
协议/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协议/合同期限内的实际供货量低于年度估算用量,且两者差额大于10%,则协议/合同期限延期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为止。 |
6.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
3)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生产或经销证明文件;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 投标人或其产品具有近3年(2014年10月至今)石灰石合同业绩;
5) 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石灰石储存条件;
6) 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7)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符合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特殊时段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8)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4年10月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因不可抗力及执行地方政府政策性文件而导致的双方协商终止合同除外);
9)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0)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1)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