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易地扶贫移民集中安置市政道路河道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交发改审字[2016]1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多方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编号:SJ141122201712150106
2.4建设规模及内容:交城县易地扶贫移民集中安置市政道路河道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箱涵工程、明渠治理工程等。其中道路全长1426.762米,红线宽20米;箱涵长1484米(规格:2*3m*1.8m);明渠长1569米。
2.5投资额:6288.32万元
2.6招标范围:交城县易地扶贫移民集中安置市政道路河道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7工 期:同施工工期240天和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业绩良好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级)资格。
3.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时间须在2017年12月18日至 2017年12月22日18时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黑名单中;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 2017年12月22日18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