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是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项目业主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为我司提供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派律师出席我司股东大会并予以见证;审核我司修订的相关制度;审核我司回复证监会、深交所的问询函或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对我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2)为我司及全部下属企业融资、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日常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3)就我司及全部下属企业已投资项目出现的投资法律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项,参与论证、协商、谈判,出具相关争议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4)应我司及下属企业要求出具律师函或律师声明等法律文件。
(5)必要时列席我司、我司下属企业及已投资项目企业的有关会议,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并就有关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
(6)起草、审查、修订与我司及下属企业业务及日常管理相关的所有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性文件。
(7)对我司未明确要求的有关事务,顾问团队律师需主动研判,视需要采取提供风险提示、预警服务并提出解决方案等方式主动控制法律风险。
(8)接受我司及全部下属及关联企业工作人员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解答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