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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二中学综合实验楼(宁晋县大曹庄乡初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二中学综合实验楼(宁晋县大曹庄乡初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邢曹
1.招标条件
本  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二中学综合实验楼(宁晋县大曹庄乡初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邢曹审批审字【2017】01号”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二中学综合实验楼(宁晋县大曹庄乡初级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建设地点为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二中学院内,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52.45㎡(包含建筑渣土清运约259.71m³),计划工期270日历天。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需用企业身份认证锁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报名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和下述证件的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企业公章)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b.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c、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出具)。
领取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2层)
联系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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