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生产装置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日 期: 2017年12月22日
招标编号/包号:0747-1760SITCK381/02
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建省湄州湾石化基地的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内
(3)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已建成投产的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新建和改扩建13套炼油化工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占地面积约6541亩。
(4) 建设目标:在1200万吨/年原油加工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改扩建使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炼油,同时建设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5) 建设内容:将炼油规模由1200万吨/年扩建至1500万吨/年,新建100万吨/年乙烯裂解等11套装置及相关配套储运、码头及公用工程设施等单元,主要产品包括以国 VI 为标准的汽油、柴油及航空油品,以聚乙烯、聚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等为主的化工产品。
(6) 建设总投资:约300亿元。
4. 名称及招标范围
(1) 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生产装置施工总承包工程
(2) 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5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内容具体如下:
① 标段1: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20/45万吨/年PO/SM装置施工总承包工程。
② 标段2: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20/50万吨/年EO/EG装置施工总承包工程。
③ 标段3: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35万吨/年PP(聚丙烯)装置施工总承包工程。
④ 标段4: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5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35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总承包工程。
⑤ 标段5: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12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10/3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施工总承包工程。
⑥ 上述各标段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置界区红线外1米内的所有内容,以及配套的变配电所和机柜间,相应配套的安全、消防、环保、电信、分析设施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不包括业主统筹的地基预处理、桩基工程、桩基检测、集中防腐(指集中防腐厂内的除锈、防腐)、大型设备吊装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阀门试压等)。
⑦ 投标人应根据相关国家及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专业要求及本合同界定的承包范围与工作界面,为完成合同工程从施工准备、准入、动迁、现场施工, 单机试车以及中间交接前系统的清洗、吹扫、气密、仪表联校等工作,达到《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的工程中间交接条件,完成工程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配合业主完成竣工验收以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工作。
⑧ 本次招标5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参加全部5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人。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5. 工期要求:
(1) 标段1:计划17个月(自通知开工日期始至工程中交日期止),暂定2019年2月15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计划中间交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2) 标段2:计划17个月(自通知开工日期始至工程中交日期止),暂定2018年8月1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计划中间交接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
(3) 标段3:计划17个月(自通知开工日期始至工程中交日期止),暂定2018年8月1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计划中间交接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
(4) 标段4、标段5:计划17个月(自通知开工日期始至工程中交日期止),暂定2018年7月1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计划中间交接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
6.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休息日除外),每套(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将随招标文件(电子版)一并发售,无需押金。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 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时需提供原件。
(5) 投标人2012年12月1日至今,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1次,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死亡事故不超过3次,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或安装)工程业绩,以中交证书时间为准,相应标段的具体要求为:
① 标段1:满足1)或2)之一:
1)具有1项20/45万吨/年PO/SM装置(或以上规模)施工业绩;或
2)具有2项新建(不含改扩建)石油化工项目生产装置施工业绩,且单套装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② 标段2:满足1)或2)之一:
1)具有1项20/50万吨/年EO/EG装置(或以上规模)施工业绩;或
2)具有2项新建(不含改扩建)石油化工项目生产装置施工业绩,且单套装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③ 标段3:满足1)或2)之一:
1)具有1项35万吨/年PP装置(或以上规模)施工业绩;或
2)具有1项新建(不含改扩建)石油化工项目生产装置施工业绩,且单套装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④ 标段4和标段5:具有1项新建(不含改扩建)石油化工项目生产装置施工业绩,且单套装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等)、工程中交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时需提供原件。
(7)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关键人员要求:
⑤ 项目经理:
1)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2)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的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3) 具有“设区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4) 具有1项担任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业绩;
5) 无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以投标人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⑥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的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2) 具有1项担任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业绩;
3) 无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以投标人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⑦ 施工经理(至少1名):
1)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石化项目的技术或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2) 具有工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⑧ 质量经理:
1)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2) 具有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 具有1项类似工程的质量管理业绩;
4) 无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以投标人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由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本单位任职5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资格、职称证书、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或结算书等能确定合同金额的补充资料)等)、工程中交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任职情况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时需提供原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对拟派项目管理关键人员要求中的“类似工程”分别定义如下:
(1) 标段1:满足1)或2)之一:
1)20/45万吨/年PO/SM装置(或以上规模);或
2)新建(不含改扩建)石油化工项目生产装置单套装置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 标段2:满足1)或2)之一:
1)20/50万吨/年EO/EG装置(或以上规模);或
2)新建(不含改扩建)石油化工项目生产装置单套装置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3) 标段3:满足1)或2)之一:
1)35万吨/年PP装置(或以上规模);或
2)新建(不含改扩建)石油化工项目生产装置单套装置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4) 标段4和标段5:新建(不含改扩建)石油化工项目生产装置单套装置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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